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30
我院十一前走访慰问离休老干部
根据山东省委、潍坊及我市市委关于在国庆节前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各单位必须在9月30日前走访慰问离休干部,走访慰问金标准为2000元/人,所需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拨付。根据中共诸城市委老干部局的通知要求,我院工会一行二人于2019年9月29日下午走访了我院5名离休干部,给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温暖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