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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3-27

 

诸工发〔2020〕7号

诸城市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意见 

根据上级工会文件精神,大力推动新形势下全市职工互助保障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职工保障水平和服务效能,扩大职工互助保障覆盖面和惠及范围,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维护全市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总工会始终把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作为落实党委、政府关注民生要求,维护和保障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推动落实,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全市形成了党政支持、工会重视、职工欢迎、会员受益的良好局面,全市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2019年,全市业务实现新突破,会员受益率不断提高,特困会员得到精准救助,普惠性服务进一步提升。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开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层企事业单位、各级工会干部对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深化工会改革中,创新开展职工保障活动的手段不多,满足职工保障需求的效能有待提高;职工保障活动整体覆盖面不广,各项保障业务发展不平衡;会员服务活动内容和方式单一等。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以职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突出公益性、互助性、专业性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正确方向,发挥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把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切实维护职工和会员权益,解决职工在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增强职工获得感,团结带领全市广大职工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三区一城”的现代化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

二、明确任务,不断扩大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覆盖面

2020年,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和山东省工会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工会重点工作,扎实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的基本职能,坚守服务职工的公益属性,坚持互助的组织特色,坚持发挥补充保障作用,全面落实中互会各项规定和任务要求,强化措施,完善服务,不断扩大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覆盖面,推进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实现新发展,全力打造党政放心、职工满意、社会认可的职工互助保障服务品牌。

一是加强工作宣传。中国工会十七大将职工互助保障写入工作报告、纳入工会章程,山东省总工会在《2020全省工会重点工作》中明确提出要“申请成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山东省管委会和办事处,广泛发动职工全面参与到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中来”,都充分体现了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对职工生活保障的重要作用。各级工会要加大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宣传力度,采取召开会议、发放资料、举办讲座、编发工运信息等多种方式,利用“齐鲁工惠”APP潍坊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QQ空间、12351职工服务网等媒体阵地,对职工互助保障的宗旨、性质、参加办法、理赔方式、工作动态等进行广泛宣传,不断突出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在服务职工工作中的品牌形象,提高社会知晓度、认可度,提高基层单位和广大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积极性,共享职工互助保障发展成果。

二是强化分类指导。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区分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的职工需求特点,开办多种形式的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体系,争取三年内职工互助互济覆盖面达到80%以上。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要尽可能组织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要尽可能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女职工较集中的单位要组织参加“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高危行业单位或具有高危工种的单位要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组织职工参加全部或几项互助保障活动,满足职工的最大保障需求。

三是着力扩大覆盖面。各级工会要对本辖区、本系统所属基层单位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动员、再发动,靠上服务,跟上做工作,保证每个基层单位至少要参加一项保障活动,既保证团体参保的刚性,同时保障每一名职工选择参加保障活动的权利,不断扩大职工覆盖面,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参加到互助保障活动中来。

四是实施职工互助保障服务流程再造。潍坊市市总党组会已研究通过,与市医保局协商,进行职工互助保障服务流程再造。流程再造后,企业工会可以通过“齐鲁工惠”APP潍坊站办理职工入会、网上缴费等相关手续,减少人工操作,为职工提供“一站式”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到“零跑腿”。会员通过“齐鲁工惠”APP潍坊站可以查到相关信息,让职工参保更方便、会员救助更及时、保障更有力。

五是积极筹措资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指出:“基层工会可用工会经费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各级工会要以对职工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好政策依据,因地因企制宜,采取单位自有资金、工会经费节余、职工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措参保资金,积极发动职工强化参保意识,让更多的职工主动入会,使职工群众得到更大实惠。

六是丰富会员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会员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普惠广大职工会员。合理使用事业发展基金和互助互济金,从会员的实际需求出发,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会员服务活动。除精准开展困难会员“二次救助”、健康讲堂、文体活动外,努力拓展会员服务领域和项目,根据不同类型会员需求,打造差异化特色会员服务,努力拓展会员服务领域和项目,提高会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提高会员的参会获得感。

  七是开展好业务调度培训。组织各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务调度培训会,集中学习职工互助保障的最新政策,切实提高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把惠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事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更大成绩,更好地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推进机制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由全国总工会组织兴办,为减轻职工因伤病或意外灾害等造成经济负担,以互助互济形式提供保障服务的非盈利活动;是惠及广大职工的一项民生工程,是工会强化服务、关爱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新时期工会组织突出维护职能、在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上的新探索;是职工遭遇疾病和意外时的有效保障,避免因病、因灾的致贫返贫问题,是实现精准扶贫的一项工程。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诸城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诸城市总工会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诸办发〔2015〕6号)要求,深刻认识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集中力量,强力推进。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互助保障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形成普惠性长效机制,使之切实成为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最有效的载体,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最便利的绿色通道,同时做好结合文章,把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与各级工会开展的“惠员工程”“四季服务”活动、困难职工精准帮扶等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确保我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

附件: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一览表

诸城市总工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一览表

保障项目

保障对象

互助费

(/)

最高给付额

(/)

保障期限()

最高份数()

最高给付额()

保障范围

1

 

团体人身意外

伤害互助保障

活动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

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

60周岁的在职职工。

 

26

 

60000

 

1

 

4

240000

1、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

按不同伤残程度可以最高领取互助金

20000元/份(住院期间的意外伤残最高

40000元/份);2、导致身故,可以一

次性领取互助金30000元/份(住院期间

的意外身故最高额60000/份)。

2

 

在职职工住院

医疗互助保障

活动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

所在单位工作,并参加社

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

1660周岁的在职职

工。

88

 

1

1

 

1、首次住院门槛费报销150元;2、住院

治疗纳入保险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由职工

个人自负部分的费用报销70%(转外治疗

60%);3、慢性病拿药纳入统筹金范

围内职工自负部分的费用报销60%(转外

治疗按50%);4、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

范围内职工个人自负部分费用报销60%

(转外治疗按50%)。

3

在职女职工特

殊疾病互助保

障活动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

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

60周岁的在职女职工。

36

 

16800

 

2

 

2

33600

1、子宫颈癌;2、输卵管恶性肿瘤;3、

子宫内膜癌;4、绒毛膜癌;5、乳腺癌。

4

 

在职职工重大

疾病互助保障

活动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

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

60周岁的在职职工。

30

10000

1

4

40000

1、急性心肌梗塞;2、冠状动脉搭桥术(冠

状动脉旁路手术);3、恶性肿瘤;4、慢

性肾衰竭;5、重要器官移植;6、白血病;

7、颅内原发肿瘤手术;8、严重烧、烫伤;

9、截瘫等30类重大疾病。

 

备注:1.各保障活动具体细则请阅读有关条款。有关资料请到市总工会邮箱zgh6212478@163.com下载密码:gh8742126。联系电话:6213978

2.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互助金给付额随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3.集体参保面应不少于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总数的80%,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须全员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