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女教职工维权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经校、各分工会、各妇女工作联络人: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和妇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根据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省教育工会要求(鲁教工〔2019〕14号)及诸城市教育工会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学院工会(妇委会)决定于3月中旬-4月中旬在全院开展以“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为主题的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
一、活动内容
1、开展普法宣传学习活动
学习、宣传《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附件1)和《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附件2),提高《办法》和《指导手册》在教职工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形成促进性别平等、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良好氛围。
2、开展“合法权益我知晓——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答卷”活动
《办法》已经于3月1日开始施行,是我省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地方法规,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为更好地学习宣传《办法》,学院要求各部门组织广大女教职工积极参加省总工会女职委举行的“合法权益我知晓——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答卷”(附件3)活动,提高女教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活动要求
普法宣传学习活动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答卷活动,请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妇女工作联络人将组织学习活动的情况和优秀学习活动案例写成简要总结,请于2019年4月23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工会邮箱wfgsxygh@163.com。
附件:1.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典型案例
2.《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3.《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
4.合法权益我知晓——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问卷
5. 问卷答案。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工会(妇委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