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潍工职院工发[2018] 6号
关于印发《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教职工协会(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更好地指导、规范和服务教职工协会(社团)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学院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协会(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施行。
根据本办法,学院向全院教职工发出倡议,鼓励广大教职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爱好,联合志同道合的教职工发起各类协会(社团)组织,并积极吸纳其他教职工参加,通过有组织的协会(社团)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服务。
教职工协会(社团)侧重于文化、文娱、体育、公益等方面。如;书法协会、摄影协会、汽车俱乐部、投资理财协会、羽毛球协会、乒乓球协会、篮球协会、足球协会、排球协会、网球协会、游泳协会、登山协会、钓鱼协会、围棋协会、中国象棋协会、健身操协会、合唱协会、曲艺协会、声乐协会,国画协会、书画协会、时装表演队、志愿者协会等等,仅供参考。
凡是想牵头成立协会(社团)的教职工,请认真填写《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协会(社团)申请表》和《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协会(社团)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工会审批,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wfgsxygh@163.com。
为了保证成立的各个协会(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学院在实训中心A座二楼专门设立了《教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作为各个协会(社团)成员集中活动的场所。学院工会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活动中心进行管理。工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为各个协会(社团)协调独立的办公、活动地点,并为其申请活动经费。
附件:
1、《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协会(社团)管理暂行办法》;
2、《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协会(社团)申请表》;
3、《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协会(社团)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