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15
关于对参加互助保障活动困难会员实施“救助慰问”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市总工会《诸工便函〔2017〕29号<关于对参加互助保障活动困难会员实施“救助慰问”的通知>》精神,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排查上报,上报人员范围,参加2017年度职工互助医疗保险人员。请于2018年1月2日前将电子版发学校工会邮箱wfgsxygh@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缴交流中心426室。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工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