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五届一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经学院党委研究,我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五届一次“双代会”)将于2017年5月6日召开,根据《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院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本次大会,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6日
二、征集对象:“双代会”正式代表
三、提案征集要求
(一)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基层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代表们要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提案内容主要包括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行政管理、教学教辅、科研、学生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总务后勤、招生就业、校企合作及其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按“关于×××的提案”的格式命名。
2.提案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即案由;另一部分是具体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签字:提案人、附议人需在提案人、附议人姓名栏目亲自签名。
(四)提案应一事一案,一人一案。即一名或一名以上代表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每位代表至少要有一个提案。
(五)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要认真组织代表们积极参加提案征集工作,提出符合学院实情的、可操作性强的、高质量的教代会提案。教代会代表要围绕学院改革发展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深入调研,积极参政议政,按照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教代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按要求填写提案表,切实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
四、提案提交要求
(一)以各代表团为单位收集提案,临时召集人会同代表团内涉及部门负责人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初步审核。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不合规范的提案应退回提案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因五届一次“双代会”会前有关提案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提案的征集工作,经审核合格的书面提案由各代表团于2017年4月26日前集中递交到学院工会办公室(交流中心426室),书面提案盖临时召集人所在单位章。
附件1: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
附件2:潍坊工商职业学院五届一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16日
附件一: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对本院事务行使民主权利,参加决策,监督干部,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在教代会期间,代表向大会提出提案,是代表反映群众的建议和要求,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本院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有关提案的规定,为提高提案质量,更好地进行提案工作,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提案的立案
凡正式代表在教代会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提出的提案,经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均可立案。
二、提案的范围
(一)凡属学院教代会权限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规定方面的方案和建议。
2.有关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改革和管理方面的方案或建议。
3.有关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和第三产业等生产服务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学院基建、总务后勤、财务、生活服务、职工福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6.有关招生就业、校企合作、校产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7.教职工所关心的其他建议和方案。
(二)不属学院职权范围内处理或以下方面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令、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在本届大会任期内,经过努力也无法实现和解决的问题。
3.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的内部问题。
4.属于教代会职能以外的内容,或针对单位个人以及解决个人问题的提案,
5.纯属系部处室权力范围,应完全由系部处室处理和解决的问题。
三、提案的提出
1.代表提出提案之前,要广泛听取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在此基础上由代表本人填写,提案内容要具体,一事一案,写清案由(具体理由与依据)及建议措施(具体措施与办法),以便于统计、分类整理。
2.代表提出提案由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3.代表提出提案必须在大会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大会提案,可另作建议处理。符合提案手续,但超过截止日期而又比较重大或紧急的问题,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可列为提案。
4.提案用纸由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统一印发,要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
5.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做提案的附议人,但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由大会秘书处提请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四、提案的审查
1.提案审查委员会要在会议期间完成对全部提案的审查工作,提案内容不符合提案范围或虽符合提案的范围与要求,但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不作为立案处理的,由提案审查委员会签署意见:(1)退回原提案人;(2)若情况特殊,有一定的价值,可视为一般性的意见或建议,反映到有关部门。
2、经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的提案,在分类汇总、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向大会提交《潍坊工商职业学院五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审查报告》。
五、提案的处理
1.经审查立案的,按提案内容由提案审查委员会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对重大或涉及面广的问题,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后提请院长研究处理。
2.所有承办提案的部门,都要按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意见,在要求的时间内认真负责地抓紧处理、落实,办理结束后要在提案处理纸上填写提案落实情况,部门负责人要签字,然后上报提案审查委员会并转给提出该项提案的代表或代表团,做到件件有落实,条条有交待。
3.大会闭幕后,院长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继续承办落实提案的情况。对处理提案认真及时、效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对不认真负责、推委拖拉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进。
4.在代表大会提案处理工作结束后,由院工会对提案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六、在执行过程中,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中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附件二: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五届一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提案类型 编号 ( 工会填写)
提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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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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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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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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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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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
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
建议措施: |
提案审理 委员会意见 |
建议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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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建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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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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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承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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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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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提案落实 情况 |
受理单位 承办人: 年 月 日 |
代表签署 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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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只填写一个提案内容,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2.提案类型可填:学院专升本、教学管理、学生工作、行政管理、科研、文化建设、职工福利、后勤服务、招生就业、其他。
3.提案人和附议人须是正式代表。每件提案需代表一人提出,代表二人附议,需手写签名;
4.本表如填写的提案内容较多,可以附页。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工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