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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1-13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全面深入推动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根据中央、教育部和上级关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我院关工委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和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党政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学生和青年教职员工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新时代配合学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也是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工作,使他们老有所为的重要组织形式。

第三条.关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努力把青年一代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曾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很大贡献,在教育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亲情优势、时间优势,是培养教育青少年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五条关工委工作的方针是:坚持以德育工作为主线,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关工委工作的原则是: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工作主体,从老同志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因人制宜、发挥所长、志愿参加、量力而为”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六条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我院离退休老同志,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对本院学生和青年教职员工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他们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七条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及学院各时期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配合学院人事处、党群工作部、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网络等媒体作用,参与指导学生科技、文化、体育、社团、社会实践、网络以及忘年交等各种内容丰富、思想健康、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陶冶情操,促进文化传承创新,共创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第八条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特殊作用,协助和参与教学督导、教学改革工作。配合人事处、教务处搞好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做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帮助他们树立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思想理念,努力提高青年教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九条深入学生班级、课堂、公寓、餐厅、社团等学习生活第一线,对关心下一代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对重要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联合调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结经验,发现先进典型,不断探索关工委工作的有效途经和工作规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大学生健康成长当好参谋、助手。

第十条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身心素质。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关心大学生的就业工作,积极参与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

第三章  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

第十一条坚持重要工作的部署和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学院党委、行政请示汇报制度。

第十二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学生的原则,讲工作

实效,把各项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三条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近方便、形式多样的原则,

构建多种活动平台,开展老少互动、双向关爱活动,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第十四条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运用典型指导和推动工作,定期召开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和举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学院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二级学院、各系及经校分别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学院关工委与各二级学院、各系及经校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之间是联系、配合和业务指导关系。学院关工委设办公室,挂靠学院工会,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工委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完成上呈下达、组织活动、起草文件、了解情况、推动工作、调研总结等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学院关工委原则上每五年为一届,遇有特殊情况,经同级党委批准,可提前或延迟换届。

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设顾问若干,主任1人(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及副主任34人(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担任,含离退休老同志),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人(老干部支部书记和学生处长分别担任),委员若干(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党支部书记及离退休人员担任),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其一为离退休同志担任)。各二级学院、各系及经校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由在职的党支部书记兼任)、副组长12人(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各二级学院、各系及经校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应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学院关工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

第十七条学院关心下一代委员会选派离退休人员为成员时,要选择有威望、有经验、身体好、乐于奉献,工作热情高的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如出现缺额或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补充时,应报请学院党委及时补充,以保证组织健全和工作的连续性。

第五章  制度建设

第十八条学习制度。关工委全体成员每学期至少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形势政策、上级关工委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关工委工作经验以及工作必需的业务知识。可采取学习培训、专题报告、参观考察、理论研讨、总结交流等方式。

第十九条工作例会制度。关工委工作会议每年定期召开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确定全年工作计划、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院关工委建立主任例会制度,沟通信息,研究工作,处理日常事宜。

第二十条计划、检查、汇报制度。学院关工委、各二级学院、各系及经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学院关工委每年对各二级学院、各系及经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包括工作进展、经验和问题等,并将检查情况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关工委汇报。

第二十一条总结表彰制度。学院关工委、各二级学院、各系及经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都要建立总结表彰制度,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适时予以表彰奖励。学院关工委综合性表彰一般两年一次。

第二十二条文书档案制度。学院关工委、各二级学院、各系及经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的有关文件、图片影像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收存管理,并进行分类整理,列出目录,妥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宣传、信息工作制度。利用工作简报、网络信息平台和有关会议等形式,及时沟通情况,交流推广工作经验,促进相互学习,引导和推动关工委工作深入开展。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建立离退休高级专家技术人员数据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关工委、各二级学院、各系及经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各系及经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可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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